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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通报3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纪宣 编辑:唐韵 2017-10-25 0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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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25日讯(通讯员 朱纪宣)近日,株洲县通报3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典型案例,涉事党员均被开除党籍。

  1.南洲镇北洲村党员陈太山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月,陈太山在渌口镇箭台宾馆吃晚饭时饮酒,饭后,其驾驶摩托车行至南洲大道驾考中心处时撞路上土堆摔倒并报警。经鉴定,陈太山达到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并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7年6月株洲县人民法院判决陈太山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17年10月,陈太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渌口镇接龙桥居委会党员刘四清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4月,刘四清在朋友家吃午饭时饮用谷酒,饭后,其驾驶摩托车行至渌口镇杨梅村路边塘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刘四清达到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2017年6月株洲县人民法院判决刘四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10月,刘四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朱亭镇龙凤村党员何绍榴交通肇事问题。2011年9月,何绍榴驾驶一台无牌三轮摩托车行至株洲市沿江路澳门大捞处时,碰撞横过马路的胡某,致其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何绍榴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11年10月,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决何绍榴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2017年10月,何绍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纪宣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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