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28日讯(记者 彭双林)支持企业在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放宽高校学生修业年限,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从2年调为3年;介绍扶贫对象就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时刻记者今日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意见》紧密结合湖南实际,分7个部分23条,全面部署湖南省就业创业工作,为广大求职者、创业者带来更多实惠。
适应新就业形态
《意见》指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完善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政策;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狠抓政策落地。
同时,《意见》不乏亮点与创新之处。为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意见》指出,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创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意见》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责任,确定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
《意见》还注重加强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要求建立有关就业创业新形态、新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更加全面反映就业创业情况。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两个实名制数据库,全面推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管理。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失业保险领取、农民工用工等数据的周期性、定期性调度分析,及时掌握市场用工情况及趋势。强化重点监测,紧盯规模性失业、劳动关系处置等主要风险点,及时捕捉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并制定相应处置预案。
全方位优化创业环境与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意见》指出,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载体。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试点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
同时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每人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从2年调整为3年。推进湖南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行,鼓励其设立就业创业方面子基金。
突出加大就业扶贫力度
《意见》增加了“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内容,举措有三:
一是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方面推行“即来即办”模式。全面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贫困地区企业在符合规划和产业引导支持发展方向,且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是着力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加大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力度,建立省内外对接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区间劳务协作,重点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市对接、省内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任务清单、稳岗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输出、输入地及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扎实推进贫困劳动力精准识别、精准对接、精准稳岗和精准服务。
三是鼓励介绍扶贫对象就业,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企业在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引导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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