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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男子缓刑期间非法拘禁他人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彭小利 吉群芳 编辑:唐韵 2017-11-10 16: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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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0日讯(株洲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彭小利 吉群芳)邵阳男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为追讨地下六合彩欠款,竟与同伙一起非法拘禁他人。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芦淞区法院对刘某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撤销原判缓刑,合并原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现年28岁的刘某曾于2012年5月28日因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在缓刑期间,刘某不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继续做着违法犯罪的事。因被害人邓某在刘某及其同伙处购买地下六合彩欠下债务后,刘某和同伙多次向邓某追讨欠款未果。2013年12月的一天,刘某和他的同伙在株洲市芦淞区天鹰驾校对面的加油站附近把。将邓某强行带上车,随后带到株洲市荷塘区太阳村鸭婆岭的山上,刘某和同伙对邓某实施殴打,并要求邓某写下了欠条。

  之后,刘某和同伙又将邓某先后带到株洲市石峰区某宾馆、云龙大道等地,限制邓某的人身自由,逼迫邓某还款。直到第二天晚上8时左右,邓某的家人替其归还部分欠款后,刘某和同伙方才将邓某放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索取债务伙同他人非法限制公民自由并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于刘某提出的缓刑执行手续完毕,不应撤销缓刑的辩解意见,法院认为,刘某本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系缓刑期间又犯新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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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琦 彭小利 吉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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