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用“成效卓著”四个字高度评价过去5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这也是对全体纪检工作者的充分肯定。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体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治标与治本的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但是,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纪检人要沿着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既定方略和既成经验继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凭借高度的政治自信,破解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各项难题。
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科学判明发展形势、正确制定大政方针的重要前提,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深刻揭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也为我们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所面临的新时代背景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实践遵循。
过去我们强调的是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也就是效益方面问题,现在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将不平衡的发展提到首位,意味着把协调发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不充分发展体现效益方面要解决发展的质量问题,这些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主要解决问题方向的预示。而映射到我们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上来,映射到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任务上来,就突出表现为群众对于反腐期望越来越高与基层蝇贪成风的严重对立。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基层的部分领域和层面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历史性、制度性问题,随着反腐斗争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又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首先,在认识层面,懒散的思想普遍存在。得益于干部队伍年轻化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虽然各类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有序展开,现在的基层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涉及具体事务能动性较强,业务工作中相对能够认真履责,但受限于历史承袭因素和前些年“重经济、轻意识”的残余影响,懒散的思想难以全面根除。特别是在具体业务部门,针对各项行政事务,偏重经济类工作,对其他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敷衍应付的趋向明显。
其次,在制度执行方面,一些民主决策监督体制机制形同虚设。在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制度已基本完善,但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在乡村两级,“一言堂”情况严重,民主集中制仅剩集中、难见民主,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甚至使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披上了“民主决策”的合法外衣;另一方面,政务公开制度虚化,特别是在资金使用方面,无法提供有效监督渠道,公开才能公平,这不仅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也增大了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取证、执纪问责的难度。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历史性,更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前我们正处在特殊的历史转型期,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坚定地站在改革前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拓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旗帜鲜明地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首先,加强党员素质教育,要创新教育载体,以强化学习为抓手,促进党员素质大提升。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充分发挥传统宣传媒介作用基础上,加强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手段,宣传廉政理念,树立廉政风气,增强廉政宣传效果;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开拓教育渠道,树立本土本乡的优秀榜样,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成为主要参与者,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廉政教育宣传格局。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是重点,强化落实是关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要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发挥制度的规范效应,凡是与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要细化政务、财务、党务等公开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过程的公开,按照群众需求公开,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责任主体,按权责一致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我们基层纪检工作要充分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明确禁令,划清红线,使党员干部得到教育,警示自我;同时,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由内及外,促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促进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形成,这也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内在要求。(澧县纪委 谭辛铭)
来源:红网
作者:谭辛铭
编辑:曾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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