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1日讯(通讯员 鼎纪宣)“被监管企业中的房产、地产处置和其他资产处置金额达注册资本5%以上的向区国资中心报告,但自主处置额最高不超50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处置300万元以上的由区国资中心报区政府批准……”这是《鼎城区国资中心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对于该区国资公司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资管理中心)为了实现监督全覆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规定,让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更好服务鼎城经济发展。
针对投融资资金金额大,管理难度巨大的问题,鼎城区财政局、鼎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相继出台了《区投融资公司支出责任划分实施办法》《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审批程序的通知》,从程序上完全把控了各公司项目资金的进出问题。针对企业经营项目多投资额度大,难以跟踪监管的问题,出台《企业重大事项报备案制度》,用制度的完善,强化了公司的监管。出台《常德市鼎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公益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公益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有效地为政府投资项目把好了资金关。
“上述制度的实行,就是为了科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保证投融资资金的安全、高效、规范使用。此外,为了规范对各个国资企业内部管理,明晰责任,我们还制定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有投融资公司绩效考核细则及计分办法》《企业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扎紧了制度的笼子,让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行为更加规范”。鼎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鼎城区6大国有投融资公司累计签订融资、合同126.71亿,其中实际到账73.07亿,授信53.64亿元;为三家新成立的平台公司汇集可注入资产近25亿元。
来源:红网
作者:鼎纪宣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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