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2日讯(通讯员 印静 王凤英)泸溪无业男子粟某在缓刑期间,不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反而通过诈骗女友和亲戚获取不当之财。11月21日,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粟某批准逮捕。
2013年9月,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泸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期间,粟某不思悔改,又开始“重操旧业”。2016年6月份,粟某通过微信聊天主动接近被害人彭某,为了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博取信任,谎称自己叫余明,在湖南省某厅级单位上班,不多久,两人通过交往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10月,粟某得知彭某同学王某某准备在长沙市买房,他便以余明的假身份同王某某联系,谎称自己在长沙有熟人,能够帮忙买到低于市价的房子,并且伪造购房合同、公章,骗王某某将购房款汇至其账户,由其帮忙办理购房事项,先后三次从王某某处骗得人民币共计14万元。同年11月份,粟某得知彭某表姐宋某某有调动工作的想法,又谎称自己有熟人,能够帮宋某某调动工作,便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先后两次从宋某某处骗得人民币共计39000元。
后来,粟某与彭某结婚,对彭某谎称想购买新房,要求彭某筹钱。彭某信以为真,从其哥哥处筹得人民币10万元交给粟某,但是粟某并未将钱用于购买新房。案发前,粟某再次谎称自己遭遇交通事故,将对方一名女性撞死身亡,需要几十万,同时又阻扰彭某家人去慰问伤者,彭某家人起疑,遂报案。
来源:红网
作者:印静 王凤英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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