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王小强 罗晓) 2017年5月16日,长沙市开福区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突然接到开福区国庆二小校长叶某的报警电话。叶校长称,学校内多名男学生遭到猥亵。犯罪嫌疑人很快锁定为东风街道七条巷一无名网吧的老板滕某,受害的4名学生均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12月29日,记者从开福区法院了解到,近日滕某因犯猥亵儿童罪一审获刑1年。
滕某今年32岁,住在开福区东风社区,在此经营了一家网吧。经法院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间,滕某明知周某等人均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仍然多次以免费上网、吃零食的方式诱骗受害人到滕某的网吧进行猥亵。滕某还要求受害的小学生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别人。梳理发现,四名受害人中,最大的今年12岁,最小的刚刚10岁。
判决书显示,校长叶某报警称,在经过受害小学生辨认后,找到了嫌疑人滕某。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电话通知滕某询问相关情况,滕某接到电话后自动到派出所投案。之后滕某家属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监护人的谅解。
开福区法院审理认为,滕某以诱骗的方式多次猥亵儿童,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儿童罪。滕某猥亵儿童,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滕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滕某家属代为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滕某辩护人提出,滕某认罪态度好,具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处罚,法院予以采纳。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王小强 罗晓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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