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1月24日讯(通讯员 永纪轩)2017年,永兴县纪委紧扣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责任制度,积极履行监督执纪力度,全年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干部职工问责49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
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永兴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划出安全生产纪律“红线”,督促有关部门及干部职工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失责必问”倒逼干部“有责必尽”。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五个一批”原则,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巡查不到位、整改不力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追究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安全思想不牢、管理不实的单位人员及时进行约谈,帮助查找、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对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督促提升担当意识;对失职渎职的干部,强化问责,严肃追责。
2017年度,永兴县纪委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实施问责49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其中辞退1人、诫勉谈话16人、书面检查6人、警告处分2人、通报批评4人。
来源:红网
作者:永纪轩
编辑:何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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