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2017年6月《规定》实施以来,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21年3月31日,经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12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17个,应用程序115个,论坛14个,博客2个,公众账号268个,网络直播平台4个,共计520个服务项。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洪湾
编辑:刘威成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