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1日讯(记者 王诗颖 通讯员 陈鑫 刘思宁)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了解到,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8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在湖南省境内高速公路对危险物品运输车实施全天禁行交通管理措施。
2018年2月15日0时至2月21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通行,即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为服务区运送油料的车辆,从目的地服务区就近的收费站驶入、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对伪装、非法改装的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及驾驶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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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诗颖 陈鑫 刘思宁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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