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罗展 通讯员 王闹)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将于4月2日启动,此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补贴。
4月2日至6月30日,用人单位可填写长沙县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财务制度和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向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申报逾期将不予接受办理。
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017年度裁员比例低于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2.8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17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至50%。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享受了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需提供2017年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即反映2017年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凭证)。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需提供主管部门(国资、工信、发改等部门)盖章确定的三类企业认定书。
受理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料后,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审核,县人社局进行审批,县财政局逐一复核,通过复核的用人单位、补贴金额将在星沙时报、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今年稳岗补贴资金预计于10月底拨付到位。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下年度再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该负责人介绍,去年县人社局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396家用人单位发放补贴资金2085万元,积极帮助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稳定职工就业,较好地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享受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须按照文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用人单位不能享受下年度稳岗补贴政策。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84011779-9909进行咨询。
来源:红网
作者:罗展 王闹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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