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9日讯(通讯员 邓坤 莫红莲)今年来,汝城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出国(境)申请等进行严格廉政审查把关,有效促进了廉政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一季度共对264个单位、688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审查把关,41名干部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汝城县纪委监委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突出执纪特色和党内审查特点,强化廉政审查的政治性;同时,要求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9个室(部)进行层层把关,各室(部)根据审查中的实际情况分别提供审查意见。
汝城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根据多室(部)联审结果,签署个人意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汇总,以书面廉政意见函的形式回复给相关单位,并建立审查台账,由专人负责保管;同时,要求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审查涉及的内容,对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因审查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红网
作者:邓坤 莫红莲
编辑:何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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