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4月8日讯(通讯员 刘云 孙隽)湖南省株洲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不断改进纪律审查方式,严格审查、严肃查办、严把质量关,提升执纪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年一季度,株洲县纪委党纪政纪立案92件,同比增长30%;结案件3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1人,同比增长41%。其中,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3人。此31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时间为35天,比去年同期提速37%,并且实现案件“零申诉”。
2018年一季度,株洲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15人次,抓早抓小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其中,第一种形态78件,占比71%,同比增长了77倍,让红脸出汗成了常态;第二种形态29件,占比26%,同比增长了71%;第三种形态8件,占比3%,同比下降25%。
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干部介绍,四种形态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也是一个对违纪行为逐级设防的过程。正因为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的工作真正做到位了,才有效减少了第三种形态的问题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刘云 孙隽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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