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女婿为岳父拉来2271万毒品生意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李昭菲 编辑:李丽 2018-06-26 09:37:52
时刻新闻
—分享—

  5月11日,枪声响起后,53岁的云南省勐海县人岩养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与他一同被枪决的还有吕宝明等三名男子。2013年,吕宝明通过岩养的女婿杨海波牵线搭桥,为岩养拉来一笔价值2271万元的毒品生意。一个月后,隐藏在香蕉运输车内的20箱麻古被公安机关查获,包括岩养在内多名涉案人员被陆续抓获。

  查获混在香蕉车里的200多斤毒品

  6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长沙法院审毒品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岩养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也首次被公开。

  1971年出生的吕宝明是湖南邵阳人,2013年2月中旬,吕宝明经杨鑫(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介绍,向杨海波(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求购毒品。杨海波与岳父岩养联系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他与吕宝明商定,每条毒品价格为5.4万元。

  吕宝明拉来了徐满祥、吕林学共谋筹集资金贩毒牟利,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吕宝明主要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徐满祥负责运输,吕林学负责销售。

  负责销售的吕林学又邀约了吕林哲、蒋再新、黎刚(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及“阿华”(在逃)等人参与贩毒,这几个人共筹集了1116万元毒资。吕林学将钱交给吕宝明后,吕林学指使吕林哲等人到湖北省武汉市租赁房屋、购买车辆,为藏匿、贩卖毒品做准备。

  因为货品数量巨大,负责运输的徐满祥也找来了帮手。他邀约吴春华(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参与贩毒,也筹集到毒资920万元。之后,徐满祥安排吴春华负责运输毒资去云南省,再从云南省运输毒品回湖南省。

  2013年3月5日,徐满祥将他们筹集到的2036万元毒资,以及吕宝明的235万元毒资汇总后,将2271万元交给了吴春华。拿到钱后,吴春华立即与邱志彬、丘伟艳(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驾驶事先购买的牌号为桂C21207的货车前往云南省勐海县。

  同月7日,吴春华、邱志彬、丘伟艳驾车到达勐海县,杨鑫将运来的毒资送至勐海县勐混镇曼蚌村岩养家。次日,岩养伙同他人从中缅边境购得毒品395条。同月9日,杨海波、杨鑫将毒品混装在运输香蕉的桂C21207货车内,由邱志彬、丘伟艳驾驶返回湖南省。

  次日2时许,当邱志彬、丘伟艳驾车行至勐海县星海查缉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毒品20箱,净重222.35千克。

  对毒枭主犯四人判处死刑

  2012年12月,吕林学与吕林哲、蒋再新、黎刚等人共谋贩卖毒品牟利,并筹集了400余万元购毒资金。之后吕林学在广东省东莞市将上述资金交给另一伙人,让他们安排人员到云南省购买毒品后运回长沙。为此,吕林学还支付了对方10万元酬劳。拿到毒品后,吕林学又安排黎刚等人将其中30条甲基苯丙胺片剂(约16.89千克)运至湖北省武汉市贩卖,得款414万元按出资比例分配。

  法院认为,吕林学贩卖、运输毒品230余千克,岩养、吕宝明、徐满祥贩卖或运输毒品220余千克,毒品犯罪数量特别巨大。在贩卖、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吕宝明提起犯意、出资参与并联络毒品上线;徐满祥参与预谋、出资,负责毒资和毒品运输;吕林学参与预谋、出资,负责毒品销售,起主要作用,均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徐满祥在二审宣判后检举在逃人员藏匿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但因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岩养、吕宝明、徐满祥、吕林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法院依法核准上述四人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2018年5月11日岩养、吕宝明、徐满祥、吕林学被执行死刑。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李昭菲 长沙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李昭菲

编辑:李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8/06/26/84073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