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邵阳7月3日讯(通讯员 向云峰 唐婷)“绥宁县瓦屋塘镇宝顶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杨某芳、原村委会主任杨某清骗取、侵占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两人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6月底,湖南省绥宁县纪委监委再次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了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定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绥宁县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规铁纪护航脱贫攻坚。绥宁县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排查、案件优先办理、力量优先保证、情况优先通报。县纪委监委借力“互联网+监督”,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切实做到扶贫工作开展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同时,建立健全“月通报、季调度、年考评”三项机制和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典型案例通报等一系列制度,突出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在重点查处违纪村干部的同时,注重查处职能部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问责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零容忍,严问责。今年以来,绥宁县始终高悬纪律审查这把“利剑”,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7起,立案24件,结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追缴违纪资金71.968万元,对1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唐婷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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