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万多元买保险,骗1680万理赔金,为实施这一计划,杨峰(化名)打算豁出命去,自导自演一场“车辆自燃坠河,司机不幸身亡”的事故。
锁死门窗、接好电线、开车上路,一切似乎都在按自己的计划进行着,当自燃车辆坠入河中后,杨峰出于求生本能,拍打车窗呼救,被众人救起,尽管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是被烧成二级伤残。
更令杨峰没想到的是,他投保的10家保险公司“互相交流”后,他的“骗保计划”也被拆穿了。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刘伟 长沙报道
今年4月,岳阳汨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别克轿车突然起火,造成驾驶员杨峰二级伤残。蹊跷的是,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发现,他们都接到了杨峰的理赔申请。经调查,今年3月至4月,杨峰在10家保险公司密集购买保险,保额高达1680万元。
7月5日,记者从省保险行业协会反欺诈办公室获悉,目前,投保人杨峰已主动放弃索赔,并与10家公司办理了退保事宜。
谋划
设计的剧情是坠河身亡
今年4月,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在交流时发现,他们都接到了投保人杨峰的理赔申请,称自己驾驶一辆别克轿车时,轿车突然自燃,导致其二级伤残。统计发现,杨峰一共在10家保险公司购买多个险种,保额高达1680万元。
为什么杨峰会在10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轿车为什么会“自燃”?省保险行业协会反欺诈办公室主任刘伟介绍,这其实是杨峰自导自演的一出戏。“事发时,杨峰开的是他弟弟的车,车子还处于贷款阶段。他这样做是出于家里的一些原因。”刘伟说,购买保险后,4月24日杨峰将轿车的门窗都锁死,又将车内的两根电线接在一起,随后开车上路。按照杨峰的计划,接下来轿车会自燃,然后车子失控冲入水塘中,自己溺水身亡。
刘伟介绍,原本这一切都在杨峰的计划之中,但当冒着浓烟的车辆冲入水塘后,杨峰的求生本能被激发,他放弃了计划,用力拍打车窗向外呼救。幸运的是,有行人听到了杨峰的呼救,在众人努力下,杨峰获救。
随后,杨峰被送到当地医院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是被烧成了二级伤残。
败露
骗局拆穿后自愿办理退保
接到杨峰的理赔申请后,部分保险公司开始调查。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向记者透露,他们会将理赔情况发到一个行业群中,“当别的公司理赔员说,他们也接到这起事故的理赔申请,而且还是同一个人时,我们就觉得不对劲了。”
经岳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初步查实后发现,杨峰在今年3月5日至4月18日期间,通过中介代理等渠道累计为自己投保共计1680万元的意外保障,最多的一家公司共承保3个险种,保额330万元。进一步了解发现,投保人很可能涉及经济问题,才会以牺牲自己生命的手段来博取巨额经济利益。
记者梳理发现,杨峰购买的险种包括意外伤害、百万安行等多个险种。相比1680万的保额,杨峰所付的保费其实并不多。保额高达330万元的险种,保费为9100元,最低的一笔1931.4元的保费,保额为200万元。初步统计,杨峰花费的保费不足4万元。
岳阳市保险行业协会随后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公安、医院多方密切沟通,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理。在公安尚未介入调查时,他们通过说服伤者家属,使伤者家属意识到骗保的严重性。经省保险行业协会意健险风险预警平台核实,截至目前,杨峰已与10家公司办理了退保事宜。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保险诈骗
1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想骗取保险金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是骗取保险金
5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
律师说法
骗保严重者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智慧介绍,骗保不但难以获得保险金,严重者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8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杨峰实为轻生却伪装成车辆意外事故,意图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高额保险金,已涉嫌保险诈骗罪,可能面临承担罚金和判刑的法律风险。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伟
编辑:李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