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3日讯(绥宁分站通讯员 秦玲玲 杨立斌)7月12日下午,湖南省绥宁县司法局在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敬老院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爱心捐赠活动。它的特殊之处在于捐赠人,他既不是老板、也不是干部、更不是慈善家,而是一名在长铺子乡司法所服刑的社区服刑人员。
当天,社区服刑人员于某为该乡三所敬老院77位老人每人捐赠了两双轻便、美观、实用的休闲鞋,市场总价值在10000元左右。当于某亲手将鞋子送到每一名五保老人的手中,看着这些慈祥纯朴的老人手捧新鞋,脸上洋溢着的幸福,他从内心也感到了由衷的快乐。
于某出生于农村,从小家境贫寒,初中辍学后便远赴福建务工,自强不息的他,一边学技术,一边学管理,一边钻研工厂经营模式,从开始几个人的小作坊发展为现在的小型企业,一步一步实现着自己的人生理想。这本是一个好的开端,但就在事业初见成效之时,他却经不住利益的诱惑,将法律抛在脑后,想走利益高、见效快的捷径,于是开始仿冒生产国内外名牌鞋子。就在于某准备将假冒品牌鞋子出货时被警方查获,不但所有仿冒品牌鞋子被全部没收,被处以巨额罚款还因仿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于某刚开始在长铺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时,内心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自己做了几双冒牌鞋子,并没有销售出去,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却受到了这么重的法律制裁,认为很不公平。但经过长铺子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次走访谈心,有针对性的组织法制教育,开展日常行为规范训练之后,于某逐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知道了法律的高压线不可触碰。他从开始的抵触变为自觉、主动接受矫正,积极参加集体公益劳动,并购买了法律书籍自学。他说要利用这四年的时间要完成自己心灵的救赎。他主动提出了这次捐赠申请,并表示还会在适当的时机为家乡、为留守儿童多做他力所能及的事情。
来源:红网
作者:秦玲玲 杨立斌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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