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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通报10家企业10批次不合规药品 要求立案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李姝 编辑:徐丹 2018-08-26 09: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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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8月2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8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标示为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和瑞药业有限公司、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白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浸出物、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测定与药物的疗效相关。浸出物测定值的大小可以反映中药材及饮片内在成分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其质量优劣。二氧化硫可起到少冲、防虫作用,但摄入过多也可能损害胃肠、肝脏等器官的健康,严重时还会导致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

  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桔梗止咳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性状不符合规定可能与投料质量及工艺、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往往直接影响药品质量。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羌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特征图谱。特征图谱可有效鉴别真伪,含量测定则与药物的疗效相关。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U颠茄铝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原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溶液的颜色、装量差异。装量差异是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准,带来相应的安全风险。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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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姝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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