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刘珺)在网吧冒领身份证,利用他人信息进行网络信贷。近日,向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判决,向某等6人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半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12万不等。
2017年,向某、伍某、李某等6人毕业后,因贷款到期,只能透支信用卡还钱,导致债务越来越重。为了还款,6人想出一个歪招。某次上网时,李某发现网吧内有很多遗失的身份证,便试着从一家网吧内领了一张他人的身份证,并用该身份证的信息在各个网络信用借贷机构上贷款。其余5人知道后纷纷效仿,短短数月共诈骗人民币近40万元。
看到一笔笔钱进账,伍某开始心慌,便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公安机关在伍某的帮助下抓获了向某、李某等人员。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珺
编辑:徐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