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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通报两起公职人员醉驾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茶纪宣 编辑:于佳丽 2018-09-19 18: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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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9月19日讯(通讯员 茶纪宣)今日,湖南省茶陵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茶陵”通报了2起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案件。

  1、界首中心小学教师王松柏醉驾案。2017年12月4日下午,王松柏饮酒后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界首镜岭小学出发,沿镜岭村道回界首镇上联村家中。在行驶至香坪树下时,与驾驶无牌号三轮摩托车相向行驶的刘某发生刮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松柏受伤,被茶陵县交通民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王松柏系醉酒驾驶。2018年3月6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王松柏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18年5月,王松柏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九级降为专技十级)。

  2、茶陵县第一中学教师胡臻胜醉驾案。2017年12月27日19时43分许,胡臻胜饮酒后驾驶湘B4J518号二轮摩托车,被茶陵县交通民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胡臻胜系醉酒驾驶。2018年3月12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胡臻胜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18年5月,胡臻胜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八级降为专技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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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茶纪宣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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