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6日讯(通讯员 舒春华 向轶)10月15日,经湖南省中方县检察院对曾某某犯罪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曾某某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对曾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3月27日至4月9日期间,曾某某在中方县中方镇栗山村宋背溪水库李某某(另案处理)家的房屋内,为赌博人员周某某、董某某、冯某某等人提供赌博场地、工具,以“翻盒盒”的形式组织赌博,其从中抽头渔利约10000元。同年4月9日,该赌场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场查获赌资4400元及扑克牌一副。
2018年4月23日,曾某某主动到中方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同年5月11日是,曾某某退缴违法所得10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舒春华 向轶
编辑:陈纲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