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我在郴州街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如今却家破人亡,沦落到蹲大牢的地步,这都怪我一时糊涂……”在看守所接受办案人员的提审时,曾挪用公款的杨振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如今我也是近70岁的人了,在外逃了十多年,惶惶不可终日,现在被抓,心里反而觉得踏实了。”
“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追回来绳之以法”。今年8月份,郴州市苏仙区传来好消息,潜逃十余年的原郴县副食品公司(已注销)副经理杨振彬在广东被抓获。
近日,在苏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正义法槌的敲响,杨振彬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追逃案件画上了句号。这是苏仙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之后,首例成功追逃并移诉宣判的职务犯罪案件。
以“追款”为由仓皇出逃
1995年,原郴县副食品公司副经理杨振彬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便向其好友——时任郴县食品贸易公司(已注销)经理罗云山求助,希望能以郴县食品贸易公司的房产作抵押,向信用社贷款,再将贷款以郴县食品贸易公司的名义借给杨振彬使用。
罗云山同意后,杨振彬伙同罗云山以郴县食品贸易公司名义,用郴县食品贸易公司的3栋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郴州市苏仙区信用联社许家洞信用社贷款45万元。之后,许家洞信用社先期扣除利息2万元后发放贷款43万元至郴县食品贸易公司在该社开设的活期存款银行账户。杨振彬用其中的5万元归还罗云山个人在郴州市北湖区信用联社的贷款,并将剩余的38万元借走,至今未归还。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因为做生意被人骗了,想去把被骗的钱追回来,为此还跟家人大吵了一架,说钱要是追不回来他就再也不回来了。”办案人员介绍。1997年,杨振彬应聘到郴县食品贸易公司任经理后,继续以公司名义对外做生意。1999年,因经营不善,生意持续亏损,50岁的杨振彬自认为“已经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没脸面在郴县食品贸易公司待下去”,便以“追款”为由,潜逃到广东省,再也没有回来上过班,与家人也彻底决裂了。
2006年,郴县食品贸易公司破产,当时的主管部门苏仙区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在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时,发现了这起挪用公款的问题,遂向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报案。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3月21日立案,该案主犯之一罗云山当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振彬因长期潜逃在外,被列为网上追逃犯。
老板办保险,一查员工是逃犯
多年来,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查看他可能出入的小区监控,反复对可能与杨振彬有关的手机号进行筛查、定位、摸排,并多次到他可能藏身的地方进行追捕。逢年过节,还会到其家中进行走访、蹲守,同时密切关注其家人的动向行踪。但多年来,杨振彬从没有回来过,家人也与他失去了联系。
2017年12月底,苏仙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苏仙区监委)成立,伴随着反贪、反渎、预防等有关部门人员的转隶,相关案件及线索也移交到了区监委。
“承办单位虽然改变了,但职责和使命没有变化。”苏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谷群辉说,“追逃工作责无旁贷,必须一追到底。”
可是杨振彬逃亡已经十余年,时间跨度久,如何寻找突破口?正当苏仙区监委多方摸排线索之际,广东省阳春市岗美镇派出所传来了好消息。今年8月9日,广东省阳春市岗美镇埠滘村一水产养殖场老板张某到银行为员工办理保险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该员工一代身份证上显示的信息即是网上追逃犯杨振彬。银行工作人员立即电话报警,当地公安部门当日就在杨振彬务工的养殖场将其抓获。8月20日,杨振彬涉嫌挪用公款案移送苏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振彬的归案得益于网上追逃的系统化建设。”苏仙区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在大数据时代,除非逃犯永远不和这个社会发生任何联系,否则哪怕天涯海角,我们总有一天找到他。”
女儿去世,他也未回来吊唁
据杨振彬交代,案发后,为了逃避惩罚,他与妻子、儿女决裂,长期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带逃窜。
因为是畏罪潜逃,害怕身份暴露,杨振彬整日担惊受怕,只能选择待在偏僻的村子里,从不敢使用身份证,也不敢到公安机关办理二代身份证。为此,妻子同他离了婚,儿女也不再认他这个父亲。其间,女儿因病去世,他也未曾回来吊唁。
出逃之时,杨振彬已50岁了,因为年岁已大,工作也不好找,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他一度过得穷困潦倒。迫于生计,他当过水泥搬运工,因身体实在吃不消而放弃。最后通过水泥厂的一位工友介绍,他到了一个养虾场做事,常年蜗居在一间十平米左右的工具房内。之后几年,养虾场更换了老板,更改了店名,无处可去的杨振彬就一直待在这个养殖场,直到被抓。
“如今我也是近70岁的人了,在外逃了十多年,惶惶不可终日,现在被抓,心里反而觉得踏实了。”在看守所接受办案人员的提审时,杨振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通讯员 杨菊先 黄志华 郴州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杨菊先 黄志华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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