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纠纷从难以启齿到主动求助
天心区逐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律服务,实现家门口“15分钟法律服务圈”
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通讯员 肖林琼 长沙报道
社会治理篇·法治建设
对于很多人而言,法律服务是个熟悉而又抽象的概念:有纠纷,去法院;要公证材料,去公证处;需要法律咨询,则可以去律师事务所……而在天心区,包括法律援助在内的多项法律服务可以在同一个地方解决——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中,天心区的法治建设也经历了明显的时代变迁。从普法工作的推进,到社区法律服务的全覆盖,点点滴滴的进步,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全区每个街道下都设有法援工作站,14个街道共有15个站,多出来的一个特色服务站,叫做天心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给予军人军属优抚待遇、婚姻纠纷等方面的援助。”天心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许湘玲介绍,目前,天心区所有的社区(村)都有法律工作服务点,全区目前共有97家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实现了每个社区、每个村都有法律顾问。
在天心区辖区内,从任何地方出发,15分钟之内一定能找到一个法律服务点。依托街道、社区(村)综治中心、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人民调解室,2018年底,将实现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和志愿点全覆盖。
懂法:面对纠纷从沉默隐忍到积极维权
73岁的龙珠英是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3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退休前她在一家企业当法律顾问,1998年退休后,于次年开始做基层法律顾问。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与调解等方面均有涉及。在她的印象中,这些年来,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有个比较明显的转变:从羞于启齿到愿意开口沟通。
“过去,碰到一些问题,大家会觉得‘家丑不可外扬’。”龙珠英说,类似家庭、婚姻方面的一些纠纷,不少当事人会选择沉默,“还有人觉得‘走法律途径’是件很严重的事。”
她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例,租赁双方由于不能在租金方面达成共识,承租人便向龙珠英求助,业主方的态度愤懑而又诧异:“他说:‘关你什么事?’”
“但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会来咨询了。”2013年,两名高三男生因为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人失手将另一人打成骨折。“他(打人者)是单亲家庭,家里经济状况不好,如果按照《侵权责任法》或者是《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赔,数额可能落实不了。”龙珠英说,加之两名学生当时正备战高考,为帮助他们,龙珠英与同事迅速介入。“我们说了好半天,最终被打的家庭愿意达成谅解。”经调解,最终赔偿款分两次付,打人学生免予起诉。
龙珠英认为,“惩罚”只是法律的一个手段,最大目的则是教育。从避而不谈到接受法律手段,这是一个显著进步,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普法教育的开展。
天心区的普法教育工作可追溯至1979年,当年的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7个法律颁布后,12月7日至10日,南区(天心区前身)区委举办了法制教育骨干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区级机关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各街道党委成员,各居委会、区街企业负责人等,共186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
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同年10月,区划调整后的天心区第一次党代会提出“坚决走依法治区的路子”,所有国家机关公务员、党务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均要参加普法学习并考试,考试情况最终纳入评议、提拔和晋级范畴。
2016年4月,“七五”普法开始。其中关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让法治精神深入全民,指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此时,如何让更多人能在日常中接触法律,让所有人能享有法律服务就成为了构建包含多种职能、紧密联系的法律网的重大目标。
用法:众多纠纷走上合理解决之路
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期间,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也逐渐形成体系:1988年,南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及区法律顾问处(后更名为律师事务所);1996年,南区司法局更名为天心区司法局,两年后增设了法律援助中心;2002年,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管理科、法制宣教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同时设有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二级机构,承担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法律服务等职能。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而在这之前,天心区的人民调解员已经先行开展了工作。
在担任三个社区法律顾问的同时,龙珠英还拥有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隶属于其所在的坡子街街道登仁桥社区,负责辖区居民的日常法律服务工作。这家调解工作室于2009年9月成立,是长沙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工作室所在的区域拥有巨大的人流量和繁华的商业街,老旧棚户区居民与4000多名流动人口同在一片土地上生活。
记者从天心区司法局了解到的法律援助案件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8年11月止,案件总数由153起到增至348起,基本上呈连年上升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调解案件在近年来却有下降的趋势。
为何会有这样的现象?龙珠英认为,可能是随着普法工作推进,大家法律意识提高。破除了“触碰”法律的心理障碍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向运用掌握到的法律知识自行解决。“他们会在我这里问我,然后接下来的事靠自己。”
2011年6月25日,在黄兴南路步行街内街,几十名员工在公司拖欠工资且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做出了拦路、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黄兴南路步行街内街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龙珠英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立即赶到现场,说服员工停止过激举动并将他们请进了调解室。在工作室团队的悉心劝说和积极协调下,这起劳资纠纷最终走向了合法维权之路。
2013年5月15日,在天心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对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调解室进行了表彰,龙珠英个人调解室等10个调解室被授予“十佳”调解室荣誉称号。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心区有100余家人民调解委员会,除了5个个人调解室之外,还设有特色调解组织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特色调解组织按行业和专业划分,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会聘请多个行业内调解员;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则是在区内每个派出所,都驻有专门的调解员。
特色:家庭法律顾问零报酬来到身边
对于登仁桥社区这样的老社区而言,法律是约束大家的行事准则,对于新兴社区而言,法律还可以是凝聚众人的桥梁。天心区暮云街道丽发社区成立于2017年4月,辖区总人口数2万余人。与之不匹配的是,社区工作人员最初只有7人。
社区书记丁甜介绍,丽发社区作为一个年轻的社区,居民来自五湖四海,邻里之间缺乏沟通,缺少共同的利益诉求。脱离了“熟人社会”特有的行事准则,“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大家都认死理,需要在法治的条件下教人规范,让大家形成共识”。
2017年12月,丽发社区出现了一群不分男女名字全部叫“小丽”的人,他们都是“小丽工作室”的成员。“小丽”们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与服务意愿,建立了包括“便民服务”、“普法宣讲”在内的多项服务。工作室最初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党员和楼栋长成立了第一支志愿服务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来被帮助或被感染了的其他居民加入到此队伍中来,现在已经有十余支志愿服务队伍了。
志愿服务队推出了“时间银行”做法,将普法志愿服务时间储存到个人的“账户”,当志愿者遇到困难需要他人帮助时可以在“时间银行”提取自己的服务时间,寻求他人的帮助。
丁甜介绍,目前注册人数300余人,储存时间最长已达300多小时。
同时,法律顾问正在走向“家庭”,天心区公开招募了135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居(村)民、商店、中小微企业、基层组织和基层单位(含学校)建设“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平台联动、优势互补”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新格局。
天心区率先推出了家庭法律顾问这一便民举措,为家庭提供私人订制式的法律服务,比如在文源街道试点法律服务“私人订制”,将30多名“家庭律师”送到居民身边,使人人都能请得起“私人律师”。丽发社区服务中心的一份聘用合同上显示,律师需要在每月的1日和15日上午9点至12点的时间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中包括提供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还需为居民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以及提供法律援助……所有的工作,居民需向专业律师支付服务费0元。
服务:形成“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品牌
家庭律师、法律顾问、志愿者等圈都是一个大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五年普法的推进期间,区、街、社区(村)三级组织网络正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属地管辖,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的体系也正在构建。
2016年以来,天心区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积极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基层站点全覆盖、试点法律顾问进家庭、积极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等举措,构建“15分钟法律服务圈”。
许湘玲介绍,全区每个街道下都设有法援工作站,14个街道共有15个站,多出来的一个特色服务站叫做“天心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给予军人军属优抚待遇、婚姻纠纷等方面的援助。
在所有的社区(村)都有法律工作服务点,全区目前共有97家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实现了每个社区,每个村都有法律顾问”。
2016年6月27日,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宣告着“一网三级多元”的中心正式建成。这个800多平米的中心内设服务指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热线、涉法涉诉、公证服务、投诉受理和个性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8+X”服务窗口,并设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文化、网络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和中心管理等六大功能。
与此同时,天心公共法律服务网、天心法律咨询视频接待、天心远程调解系统、天心电子法务地图等“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品牌也逐步形成,“15分钟法律服务圈”辐射到全区。
在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了所谓“法务地图”电子屏,内容涵盖了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服务站为骨干,社区(村)服务点为基础,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为补充的完整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天心区委书记朱东铁表示:“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就是要让居民享有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在全区形成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而天心区强力落实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构筑了“1+14+97+N”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格局。
时间线
1979年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7个法律颁布后,12月7日至10日,南区(天心区前身)186名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
1983年
6月27日至7月3日,全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周活动。
1985年至1988年
各街、镇、乡、场相继设立司法办,业务上服从司法局的管理和指导。
1988年
3月,南大路法律服务所成立,是全区第一个法律服务所。同年,区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区律师事务所。
1988年至1990年
全区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8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调解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纠纷的调处,工厂和企事业单位也设立了调解组织。
1990年至1995年
全区9个街道办事处和石马村、156个居委会、1612个居民小组、区辖998个单位,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
1998年
3月16日,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免费进行法律援助,同年8月6日,法律服务援助热线电话开通。
1996年至2003年
全区9个街道、一个镇及61个社区和12个村委会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2003年
广达法律服务所成立,至此全区各街(镇)均建立了法律服务所。
2009年
9月,首个个人名义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
2016年
6月27日,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2017年
全面完成14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任务。
2018年
制定了年底全面建成引领全省、覆盖城乡、多元立体、优质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行动派
各部门“认领”普法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实际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不仅国家机关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实施方案。
2017年3月20日,天心区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法院、天心区检察院、天心区公安分局、天心区教育局、天心区工商分局等多个有关部门均“认领”了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一定的形式向特定对象宣讲,同时规定了该法规的重点宣传时间节点。例如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科技局等部门需在4月完成围绕“全国税收宣传月”、“清明节”、“世界卫生日”、“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相关宣传;区科技局、区质监分局、区商务和旅游局等部门需在5月完成围绕“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5·20世界计量日”、“中国旅游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宗外侨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国土分局、团区委等部门要在6月完成重点围绕“6·1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6·25世界土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天心区司法局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初,还组织各单位签订了责任状,以项目式的方式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来源:红网
作者:骆一歌 通讯员 肖林琼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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