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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交警:便携设备上路检测汽车尾气

来源:红网 作者:胡胜兰 编辑:陈纲 2018-12-04 16: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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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现场,石峰交警联合环保局人员检测汽车尾气。

  红网时刻株洲12月4日讯(通讯员 胡胜兰)汽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路边3分钟能出结果。今日上午,株洲石峰交警大队联合石峰区环保局在清水路开展了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能快速检测汽车尾气的便携式检测设备亮相,当场查出2辆出租车及1辆货车尾气排放不达标。

  整治行动中,交警示意过往车辆靠边接受检测。来自石峰区环保局的专业人员将便携式检测设备连接上车辆排气管采集尾气,检测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量。一辆车的尾气排放情况3分钟左右能出结果。

  当天的行动中,共有12辆过往车辆接受了尾气检测,其中3辆车尾气排放不达标。3名车主因存在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石峰交警大队处以罚款200元。

  石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伟介绍,“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已于2017年5月1日起启用,汽车尾气检测此前一般在车辆进行年检时在检测站进行,便携式检测设备此次是首次投入使用。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建立了联络员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并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监督检查、材料收集及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环境保护部门配合采取成立执法小分队等方式,携带便携式检测设备在柴油货车等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车辆主要通道、进入城区主要卡口等处,采取“不定时、流动式、抓现行”的方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有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查获一起定格处罚一起。

  交警提醒,将把排放不合格车辆违法信息和驾驶人信息及时抄告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及时对车辆进行整改、对驾驶人加强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胡胜兰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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