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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来源:红网 作者:邹畅宁 编辑:康晓乔 2019-01-30 12: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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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1月30日讯(新化分站记者 邹畅宁)1月29日,湖南省新化县委书记朱前明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县领导左志锋、周海强、曾小坤、朱国飞、曾令斌、邓伟、刘迟辉、李力、李笃成、刘劲彪等参加学习。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建设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邓伟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曾小坤,县委常委、人武部长朱国飞分别就如何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中央精神作了中心发言,其他人员作了自由发言。

  朱前明指出,加强作风建设绝不仅仅是思想道德层面的小节问题,而是重大的党性问题。中心组人员要站在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在行动上要经常对照相关内容自我检查,扎牢思思樊笼,抓好行为养成,坚决防腐拒变。年关之际,更要时时自警自醒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约束自我。在管理上要切实在自己分管的领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

  朱前明表示,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心组人员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组织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乡镇、县直单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和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对严明吏治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结合新化县实际拿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全县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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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畅宁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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