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桃江一男子“任性一撕”换来司法拘留15日

来源:原创 作者:郑涛 李庆辉 编辑:马丽红 2019-02-20 19:20:4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2月2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庆辉)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的当事人李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的强制措施。

“李某你因撕毁法律文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在对你依法拘留!”随着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声令下,法警立即将手铐戴在李某手上。

李某系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2月18日下午,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团队工作人员在多次向李某电话沟通送达应诉材料未果后,来到李某工作的理发店,欲向其当面送达应诉材料,并向其了解相关案件情况。然而,李某态度蛮横,不但不配合法院工作,还当众将法律文书撕毁丢弃到垃圾桶内。

鉴于李某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了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桃江县人民法院依照《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李某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桃江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中的李某作为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如果真的想挽回婚姻,应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向承办法官阐明自己的想法,让法官在庭前或者庭审中根据双方情况进行调解,同时认清自己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正,而不是以蛮横手段来阻碍法院的工作。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人都应该以合法的手段、合法的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切以简单的手段、粗暴的方法妨碍国家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尊重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应该成为每一个公民的法制化自觉。

来源:原创

作者:郑涛 李庆辉

编辑:马丽红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9/02/20/508938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