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电机事业部研究所主任设计师周玲慧。
红网时刻记者 何青 北京报道
“就业关乎民生,女性顺利实现就业,不仅仅是女性的事,更关乎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全国人大代表、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电机事业部研究所主任设计师周玲慧表示,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虽然都有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内容,但现实中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还是比比皆是。
周玲慧介绍,2014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开展了“助推女大学生公平就业问卷调查”,该调查反映高达86.18%的女大学生遭遇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过81%的女性认为就业存在性别歧视,其中22%的女性认为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严重。《广州高校校园招聘性别歧视调查报告2017》则显示,超过9成招聘会存在性别歧视,限定录用男性的职位远多于限定录用女性的职位。
在数据中发现问题,就业招录过程中性别歧视现象不容小觑。周玲慧表示,“特别是放开二胎政策以后,女性的生育假翻倍,妊娠期和哺乳期对工作也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就业招录过程中性别歧视会更加严重。”
“女性的充分就业离不开公平的就业环境。” 周玲慧建议完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关于就业性别平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招聘录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的监管。
周玲慧表示,要在法律上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定义,使其法律概念具体化,以增强其操作性,明确各个部门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监管职责,人社部门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征信系统。同时,对实施、纵容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人社部门应加强处罚,对于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国家可制定政策对招聘女性员工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使女性的社会角色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
来源:红网
作者:何青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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