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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区:向生态扶贫领域顽疾“开刀”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编辑:李晓玲 2019-03-20 17: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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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20日讯(通讯员 陈蓓姬 记者 张英)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原桃仁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平、村委会秘书陈某克因冒领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该区有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因生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

去年12月以来,北湖区对生态扶贫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重点围绕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项目推进实施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套取侵占生态效益补偿金,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4个方面16项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治理、靶向治疗。

北湖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6个乡镇(街道)紧盯问题清单进行地毯式清理、全覆盖清查。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盯片、派驻片区或协作区盯线、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盯点,抓实生态工程项目、生态保护补偿金项目等自查情况的再监督。同时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护林员工资等11项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实时监督,并将生态扶贫专题治理纳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内容,严肃查处了华塘镇原人大副主席许某虚报冒领树木移栽工程款、保和瑶族乡原正冲村村支书赵某文、村秘书赵某义截留挪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用于招待费等一批问题。

针对查找出的生态扶贫16个廉政风险点,北湖区制定了36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检查制度》等文件,工程征用退耕还地、退耕还林款发放、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已形成规范有序的流程图。目前,全区共清理清查生态工程项目、生态保护补偿金项目等22个,自查资金6124.19万元。发现问题线索24条,立案9件,处理8人,追缴资金11.68万元,退还群众1.9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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