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
我省生育保险和医保一直归医保部门经办,此次合并影响不大
红网时刻3月2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建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今年内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3月25日下午,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直都由医保部门具体经办,此次合并对我省参保职工“基本没什么影响”。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差异、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加快落实,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记者刘建勇
部门回应
对湖南参保员工基本无影响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对我省“基本没什么影响。”该负责人介绍,湖南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直都在医保部门具体经办,所以合并起来可以一步到位。“两险合并主要是针对两险不在一个部门经办的省份,例如安徽等省。以前生育险放在养老口,合并后就将生育险从养老口放到医保口管理。”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强调,两险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因此,“以前有什么待遇,仍然有什么待遇,不会有任何降低”。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勇
编辑:向宏鑫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