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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一女子微信群内辱骂村干部 为自己言行“买单”

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田迎春 编辑:张皎 2019-04-09 1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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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9日讯(通讯员 田迎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靖县公安局全局上下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确保所有黑恶犯罪线索都能及时查实、所有查实的黑恶团伙都能打击到位、所有侦办的黑恶案件都能限期判决、所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都能依法铲除,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的生活环境。近日,该局阳朝派出所办理了一起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的案件,并对公然辱骂他人的网友彭某丽作出警告。

“污言秽语,出口成章,多次发布多条文字信息指名道姓爆粗口辱骂村干部”这一幕发生在“保靖县龙头村闲聊”群。事情追溯到2019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彭某丽因父母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在“保靖县湘西为民(保阳朝龙头村)”微信群进行咨询,得到该村村干部龙女士回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彭某丽的父母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贴款15000元。然而彭某丽对于龙女士的答复并不满意,认为父母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款,于是继续在群里发表言论扰乱微信群秩序,并用言语攻击龙女士,后被身为管理人员的龙女士“踢”出该群。

本就在气头上的彭某丽被“踢”后怒火攻心,立马在该村另一微信群——“保靖县龙头村闲聊”群里发布多条不堪入目的言论辱骂龙女士,造成群内多名网友围观,龙女士名誉受损、心灵受挫的不良影响。经询问,彭某丽对自己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办案民警的耐心劝解下意识到自己随意辱骂他人是不对的,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的规定,彭某丽已达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条件,考虑到彭某丽认罪态度较好,且身体状况欠佳,又向被辱骂的村干部进行了书面道歉。故而,民警认为彭某丽有悔过之意,未造成严重后果,于是该局决定对其采取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田迎春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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