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邵阳4月10日讯(记者 李娟 通讯员 胡晓建)近日,邵阳唐某、徐某等5人因非法收取52800元 “过路费”,被邵阳市大祥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旁听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2018年7月22日,大祥公安接到群众报案称:唐某、徐某等人相互勾结,在大祥区湖口井路附近路段采取暴力阻工、恐吓威胁等方式索要“过路费”,大祥公安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侦查。经查,2018年5月下旬,大祥区金山加油站工地开始施工,加油站渣土车进出倾倒渣土需经过大祥区湖口井路旁的一条偏道。唐某、徐某等人以该便道系其修建为由,多次通过设置路障的方式,阻止金山加油站工地渣土车进出倾倒渣土,向金山加油站工地负责人强行索要15元每车的“过路费”。至2018年8月,唐某、徐某等从工地负责人处领取“过路费”共计52800元。案件被侦破后,大祥公安对唐某、徐某等5人进行刑事拘留,并移送邵阳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经大祥区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唐某、徐某等5人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被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红网
作者:李娟 胡晓建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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