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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出台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 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来源:红网 作者:谭倩 贺雪峰 张群英 编辑:姜珊 2019-04-17 13: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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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衡阳4月17日讯(记者 谭倩 通讯员 贺雪峰 张群英)为破解当前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瓶颈问题,衡阳今年全面启动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日前,衡阳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市教师带来重大利好。

《意见》分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明确了衡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达成的目标任务,并针对衡阳教师队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拓宽教师培养渠道、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提升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补充“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惠师举措。

在教师编制管理方面,《意见》指出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班额、生源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各学校编制,并报同级编制、财政部门备案。这一规定,给予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的编制自主调剂权。明确同级财政按各学校核定编制数足额拨付工资,由各缺编学校自主聘用临聘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就是说,今后学校在按核定编制数内师资不足的情况下,聘请临聘教师或兼职教师有了财政保障。为解决紧缺学科教师编制问题,还提出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高考改革、人才引进、结构性缺编等。

为拓宽教师培养渠道,《意见》明确,衡阳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制度,实行学生自愿申请,毕业学校推荐,高等院校择优录取,毕业后委托单位安排聘用的招生办法,补充各类急需紧缺教师。扩大市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由市教育局根据县(市)区乡村教师缺员情况,将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到各县(市)区,培养经费由市财政安排。扩大特岗教师招聘规模,稳定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来源。加快推进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打造学前教育优质师资基地。

在待遇保障方面,将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充分考虑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要求,对普通高中和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设立创新人才培养奖,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和教师,各县(市)区须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要设立发放班主任津贴,提高班主任的待遇。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及贫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等政策。

针对教师补充方面,《意见》指出要改进教师招聘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教师招聘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或经批准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教师补充“绿色通道”,加大优质师资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意见》还明确,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强化培训学分管理。实施职教名师培养计划,择优聘任一批专业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五年内遴选100名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政策。

为确保《意见》落实到位,衡阳还出台了《衡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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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倩 贺雪峰 张群英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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