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违法车辆。
红网时刻4月19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4月15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查缉布控系统的支持下再次查获一起“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当事人邓某已移交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穿紫河派出所。
当天下午15时30分,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定洋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沿洞庭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牌号为湘J9B2**的小型越野轿车,驾驶人涉嫌毒驾。接到预警信息后,陈定洋带领二中队民警谢林君等迅速出动,在洞庭大道宏大路口将其查获。经查,该车驾驶人邓某、男、常德市人、持C1驾驶证。通过民警进一步观察,发现驾驶人邓某神色异常、目光呆滞,对民警的提问也言辞闪烁。随后,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回并移交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穿紫河派出所进行尿样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公安交通民警在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拖移机动车后,将邓某移交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穿紫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邓某毒驾交通违法将依法另案处理。
交警提示:所谓“毒驾”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兴奋剂以后的驾驶行为,毒品包括兴奋剂,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经,有严重的致幻性,危害远大于酒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如果驾驶车辆,就会出现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公安交管部门对毒驾实行“零容忍”,一旦毒驾被查,驾驶人一律注销驾驶证,并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文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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