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沅江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污水处理厂。
红网时刻4月25日讯(记者 周洁)4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率队在益阳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秘书长胡伯俊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资阳区马良湖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沅江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保护和下塞湖矮围拆除情况,大通湖治理和养殖场治污、三仙湖水源地保护情况,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污水处理厂情况;听取了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情况介绍,并与当地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他们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建议。随机抽查小组于4月上中旬,对益阳市12个水污染突出问题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
益阳是大江大湖的交汇区,水是益阳最大的资源和优势,也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最重要的因素。近年来,益阳市委、市政府把治水治污作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先后推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益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两河”流域三年治理行动计划》《资江流域重金属治理规划》等顶层设计。市人大常委会开全国先河,制定《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推动形成了“一条例一办法一规划”的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夯实了水污染防治的法治基础。
执法检查组对益阳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指出当前形势仍然严峻,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明显“短板”,比如饮用水安全隐患还比较多、黑臭水体总量还比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欠账比较多,还有大通湖、黄家湖、志溪河等难啃的“硬骨头”。
记者还注意到,省人大常委会对与会益阳市政府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法的问卷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吃透弄通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是“依法”开展检查的重要前提。刘莲玉指出,这也正是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与党委政府的环保督察、部门的工作检查有所区别的地方,检查重点要更多关注法律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工作层面。
刘莲玉强调,要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个水污染防治的“定海神针”,坚决落实“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的要求,保持水污染防治的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要认真落实治理水污染的法定责任这个“最大规矩”,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条文,依法强化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发挥好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要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这个水污染防治的“牛鼻子”,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整改、统筹协调抓整改、开拓创新抓整改,推动解决依法治理、发展方式、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益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副主任徐云波等参加座谈或检查。
来源:红网
作者:周洁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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