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6日讯(通讯员 何咪 邓圣国)5月5日,蓝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和《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1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围绕《宪法》《公务员法》《监督法》《监察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增强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意识,督促拟任人员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确保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法、心中有民。此次考试方式采取统一考试,独自答题,考试成绩将作为依法任命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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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咪 邓圣国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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