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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全面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雷纯高 编辑:于佳丽 2019-06-18 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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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6月18日讯(通讯员 雷纯高)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日前,蓝山县召开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蓝山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标志着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全面实施。

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具有蓝山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0-6 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县人民政府是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主体,根据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主要包括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手术治疗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进行康复服务定额补助或手术差额补助。申请流程由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根据有关医院评估意见,持家庭户口本、救助条件规定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向县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县残联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蓝山县残联、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县人民政府主导下,共同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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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纯高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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