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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16日讯(记者 陈达元 实习记者 李萌萌)7月15日-16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河长留言板提交的30条留言,在湖南省检察院的积极交办下有了回应。留言涉及非法洗沙、污水排放、违规捕鱼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河流热点问题。
留言精选如下:
【网友留言】希望依法关停醴陵市东富镇东富村的洗沙场
醴陵市检察院回复:经核实,醴陵市东富镇东富村洗沙场确实存在,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洗沙场名为“胖哥洗沙厂”,2018年建场后由于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证照,同年被相关执法部门要求关停整改。2019年年初,该洗沙场负责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交了环境评估等审批申请,但至今仍在审批过程中。该洗沙场负责人私自不定时恢复生产,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东富镇政府多次联合执法,现已要求该洗沙场停产整顿,并由东富镇政府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查,要求该洗沙场在相关手续和证照未办理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若未能办理相关证照或审批手续,将依法予以取缔。
【网友留言】洪江市菊花村一养殖场废水直排河流
洪江市检察院回复:经查,在菊花村有一家生猪养殖场(该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负责人为张某顺,存栏生猪约200头。该场异位发酵床盖棚因雪灾坍塌没有及时修复,造成粪污四溢,养殖粪污随着雨水直接排到猪场外。洪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已找到该养殖场负责人,责令其马上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网友留言】吉首市河溪镇鱼溪村河水发臭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回复:渔溪村该段水域是河溪水库回水形成,周边无其他支流流入;由于前段时间该地段降雨时间长,雨量较大,雨水将周边山上枯枝树叶冲刷至水库,大量的枯枝树叶停留在水面上。而周边居民在生活过程中,将废弃的塑料及泡沫等生活垃圾沿河丢弃,对河水也造成一定污染。
7月3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环境监测人员对渔溪村沱江段面、渔溪村段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渔溪村沱江段面、渔溪村2个段面水质COD、氨氮、PH、总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湖、库)。
下一步,吉首分局将加大巡查及监测力度,及时了解该水域的水质情况,如有异常将及时向州生态环境局及吉首市政府进行汇报;建议河溪镇政府要加大环保知识方面的宣传,增强当地居民环保意识,对渔溪村河水段面废弃的塑料及泡沫等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网友留言】衡山县长江镇荆坡河拦河捕鱼现象严重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回复:收到网友举报后,衡山县立即组织县渔政站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6月21日就此事对当事人下达了《自行拆除通知书》,当事人于6月27日自行拆除了相关捕鱼设施。
【网友留言】龙山县阳东采石场占用河道,污染水源
龙山县检察院回复:经查,阳东采石场于2017年2月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时没有进行环境评审,龙山县自然资源局明知没有环保环评批复,仍受理登记申请,违规颁发新采矿许可证。对此问题,龙山县纪委对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阳东采石场目前环保设施简陋,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该场虽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未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并占用河道生产,影响行洪安全,对水源污染比较严重。
针对阳东采石场存在的问题,龙山县检察院作出3点处理意见。1、对环保和水利部门不作为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线索备案,目前已进行线索报送;2、采石场没有环评报告,环保基础设施简陋,造成环境污染,对环保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3、采石场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污染水源问题,对水利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陈达元
编辑: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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