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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依法拆除一处违法侵占河道建筑物

来源:红网 作者:滕季蓉 邓圣国 编辑:于佳丽 2019-07-17 10: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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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7月17日讯(通讯员 滕季蓉 邓圣国)7月16日,蓝山县水利局联合塔峰镇政府依法对塔峰镇友谊村一处侵占河道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经排查,蓝山县塔峰镇友谊村两户村民非法占用河道,破坏岸线,搭建阻水建筑物,属于“四乱”行为。为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河道通畅,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制止,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违建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违法构筑物并恢复河道原状,但当事人未主动进行拆除。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行动出动人员30余人,挖掘机两台,共拆除河道堤坝内违法的建筑物200平方米,并恢复河道原状。此次行动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保障了河道堤防安全,消除了行洪隐患。下一步,蓝山县水利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严肃查处各种涉水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水清、岸绿、流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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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滕季蓉 邓圣国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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