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被告人忏悔。
人大代表及政法部门工作人员旁听。
红网时刻湘西10月16日讯(通讯员 王璇 唐湘宁)10月15日,古丈县人民法院对张某军、张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判决。
被告人张某军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犯罪活动站台撑腰、包庇纵容,同时又对工作辖区内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提供保护并收受贿赂,成为恶势力的“保护伞”。张某军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与他人谋取不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依法应当严惩。
经审理,被告人张某军、张某等9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6年不等刑罚,并处2万到34万元不等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王璇 唐湘宁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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