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宁乡市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红网 作者:孙新明 刘畅 编辑:吴思静 2019-10-17 12:02:4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0月17日讯(宁乡站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刘畅)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宁乡市在今年11月底前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等四个方面,并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征集违法犯罪线索范围包括:一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经营及使用假证、套证等标注虚假信息行为。二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及使用“潲水油”“地沟油”“三无食用油”。三是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四是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咨询、免费旅游体验、免费体检义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五是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堂操作人员食品安全素养欠缺,操作不规范。六是校园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七是蔬菜、水果、蛋禽、水产品种养、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其他禁用药品或化合物,或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豆芽中非法添加喹诺酮类、甲硝唑类等抗生素的。八是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及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以及无检疫证章、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的猪肉等行为。

此次受理举报电话为:宁乡市市场监管局(87362315)、宁乡市公安局(87821356)、宁乡市教育局(81800300)、宁乡市农业农村局(87881065)。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孙新明 刘畅

编辑:吴思静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9/10/17/612768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