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张琼)“净身”出场、严防撒漏是工程车辆运输途中必须遵守的规定。然而,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黄兴镇黄江公路金凤段巡查时,发现牌照为湘M18997重型自卸货车在此处运输水稳料,途中因车轮带泥污染此处路面。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龚某驾驶该车从螺塘湾路运输运输水稳料至黄江公路金凤段,车轮带泥污染黄江公路路面,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污染路面共60平方米。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之规定。
县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履行缴款义务。
执法人员介绍,工地建设方、施工方和运输方要明确工程车辆施工、运输过程中各方责任,规范内部管理,确保文明施工;运输方要督促驾驶员,不得超限运输;施工方要在工地内设置专门清洗点,车辆必须逐车冲洗,严防带泥上路,确保清洁运输。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张琼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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