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两名孩子在马路边嬉戏打闹,驾驶员阳某正驾驶一辆白色小车从坳上镇往槐万路方向正常行驶。两名孩子突然奔向马路,其中一名孩子被阳某所驾驶的白色轿车撞飞至对向行驶的三轮车下,另一名孩子惊险躲过。所幸被撞孩子未遭到三轮车车轮碾压。
目前,该名受伤儿童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提醒: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红网时刻记者 张立 剪辑整理
素材来源:905交通广播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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