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大会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1月23日讯(通讯员 范福华)社区矫正怎样才能取得实效?社区矫正人员怎样才能真正改造好?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对此进行了大胆尝试。11月22日下午,由该院发起、石峰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通报了石峰区今年以来何某、文某、杨某3人重新犯罪,罪犯言某、程某被收监的案情。石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员额检察官重点剖析该5人重新犯罪、被收监的成因,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所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要立底线,树立身份意识,谨记自己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期间是在服刑,时时刻刻要安分守己,不得越雷池半步;要有担当,树立责任意识,多想想对身边最亲近的人的责任,只有认真改造,才能对得起亲人;要守规矩,树立守法意识,不守法,不守规矩,轻则被处罚,重则再次锒铛入狱,社区矫正毁于一旦。
同时,检察官提醒所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必须牢牢记住请销假、变更居住地、报到、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报告复查的时限规定和程序,强调请销假必须当面书面进行,不得电话请假销假,还要牢牢记住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的规定,避免触犯法网。
随后,会议组织全体与会社区矫正人员,当场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对考试不及格且无任何正当理由者,石峰区检察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口头警告一次。为强化集中教育学习效果,会议明确,从下月起,每月的集中教育学习内容,各司法所要上报石峰区司法局,同时报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随时考试学习内容,以保证教育学习入心入脑。
来源:红网
作者:范福华
编辑:谢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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