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1月29日讯(通讯员 吴玉玲)11月28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司法局11月新增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中发现,谢某、余某某、袁某某在司法局登记之后,未到所属的司法所报到,造成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
针对此现象,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迅速启动预防脱管、漏管的应急措施,找原因、看数据、定对策,经过与辖区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共同查摆原因,发现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交付执行时工作把关不严,经过整改落实,三名新增社区矫正人员都在限期内到司法所报到。“这事说明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对司法局交付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把环节关,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石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员额检察官说道。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环节依法实行精准法律监督,该院将继续开展定期检察巡查,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加大交付执行监督力度,其次加强与司法局联系沟通。查证相关社区矫正台账资料,核查每月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情况,确保监管活动的实际效果。对于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交付执行不严、学习活动不足等现象,会现场提出纠正意见,并要求司法局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该院在联合司法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的措施中,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1件11人。通过强化监督措施,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吴玉玲
编辑:谢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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