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月16日讯(通讯员 文嘉 周青松)近日,泸溪公安再次查处一起传播淫秽信息案,行政拘留1人。
2019年9月,泸溪县公安局白羊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人公然在白羊溪乡某村微信群里散布淫秽视频。经查,在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的杨某是该村村民,目前正在外省务工的杨某在村微信群里转发了一段长达四分多钟的淫秽视频,在该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1月13日,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得知杨某已回村的线索后,立即出警将杨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杨某对其在微信微信群中传播淫秽视频的违法行为予以如实陈述。
目前,杨某因传播淫秽信息已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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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文嘉、周青松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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