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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检察院:检察监督节前再发力 又一缓刑犯被依法收监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刘良骏 2020-01-17 17: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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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强被依法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红网时刻1月17日讯(记者 郑涛)日前,在雨花区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下, 严重违反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的缓刑罪犯黄某强被依法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罪犯黄某强因诈骗罪于2018年12月25日被祁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在社区矫正期间,黄某强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处以书面警告3次。但罪犯黄某强仍不思悔改,又于2019年12月3日至10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赴云南旅游。

雨花区检察院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后,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对罪犯黄某强的违规行为和社区矫正机关的日常监管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经过缜密审查,依法督促社区矫正机关提请原审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1月16日,雨花区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将罪犯黄某强移送至看守所。这也是该院自2018年初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督全覆盖机制以来,自行发现、调查并督促社区矫正机关顺利收监执行的第6例法律监督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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