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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七大举措援企稳岗助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红网 作者:龚再蓉 杨春辉 编辑:吴思静 2020-02-19 17: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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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2月19日讯(宁乡站记者 龚再蓉 通讯员 杨春辉)昨日,记者从宁乡市人社局获悉,《宁乡市关于援企稳岗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具体措施》(简称《措施》)已发布执行,宁乡市从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等七个方面着力,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其中,在加大企业用工保障方面,外地自行来宁员工将获得交通补贴,初次来宁就业人员可享受三天免费食宿。

《措施》明确,通过解决企业员工上岗交通问题、发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作用、强化乡镇(街道)工作责任,来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对企业通过专车、拼车等方式接送员工所产生的租(用)车费用,由园区或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给予补助。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自行来宁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按照其户口所在区域分省外、省内长沙市外、长沙市内宁乡市外三类,按每人600元、400元、200元的标准,由员工所在企业集中申报,经园区(乡镇街道)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核发放。初次来宁就业人员可享受三天免费食宿,由园区或企业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企业招聘新员工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招聘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农村劳务经纪人介绍贫困劳动力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同时,结合全市各乡镇(街道)劳动力资源情况,对各乡镇(街道)下达了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新输送员工任务。

《措施》明确,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至2020年2月9日止)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且正常运营的农民工个体户且符合条件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注册为企业且正常运营的农民工创办企业且符合条件者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申请享受上述返还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申请并经批准后,2020年6月30日前的社保欠费不计算滞纳金;2020年7月1日以后依然没有恢复缴费能力的企业,可按规定依法签订缓缴协议延期缴费协议,职工当期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国家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含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发网络培训课堂和培训课程对企业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每人550—6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可适当展期,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措施》于2月17日发布并正式执行,执行期限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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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再蓉 杨春辉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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