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7日讯(记者 郑涛)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切实贯彻防疫期间办理涉疫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惩治各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主动提前介入,快捕快审快结,积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日前,北湖区检察院依法将三起涉疫案件向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李某某诈骗案:2月初,被告人李某某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社交软件发朋友圈谎称有口罩销售,随后通过微信骗取他人购买口罩的款项共计人民币89280元。
曾某某诈骗案:2月11日,被告人曾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被害人康某求购口罩,随后主动微信联系康某,通过微信骗取康某支付的口罩预订费计人民币7000元。
赵某盗窃案:1月19日至2月14日期间,被告人赵某先后从某公司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龙泉路某小区的库房内,盗走该公司存放于此的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共计5300个,价值共计人民币4100元。
据介绍,在办案过程中,北湖区检察院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快办案节奏,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从严从快起诉。
检察官提醒:在全民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紧要关头,任何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北湖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涉疫刑事犯罪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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