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左一)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赴衡阳县开展执法检查。
衡阳县金兰镇森林防火设备。
红网时刻衡阳3月25日讯(记者 石珊 通讯员 旷冬梅)3月24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赴衡阳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明星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金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衡阳县何隆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兰镇十里村、金兰镇甘溪村、国有衡阳县陈坪林场等地实地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观摩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衡阳县对“一法一条例”相关职责落实情况。
衡阳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有林业用地面积202.8万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衡阳县坚持“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方针,把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方面,衡阳县突出以防为主,从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和打击处理等多方位入手,森林火灾发生率和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呈逐年快速下降趋势。
检查组认为,衡阳县在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创新了管控方法,保障了人力物力,完善了基础设施,健全了考核办法。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澄清可疑底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发动老百姓的力量,多多依靠百姓,形成人人参与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石珊 旷冬梅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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