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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芙蓉区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彭笑予 2020-03-30 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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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30日讯(记者 郑涛)3月30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被告人丁宇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一案。芙蓉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才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芙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出庭支持公诉。60名芙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莅临法庭旁听监督指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8日,被告人丁宇以其妻子的名义注册成立“湖南艾尼茉茉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丁宇租赁长沙市万家丽国际购物广场六楼A02商铺,用于经营“兔小狐室内动物主题科普馆”。为了充实馆内展演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以便吸引客户前来观看,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丁宇共计三次向他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第一次是2018年7月通过微信支付以6000元的价格收购1只“绿鬣蜥”,后该蜥蜴因饲养不当死亡,被丁宇安排员工丢弃。第二次是2018年9月以4500元的价格购得1只“泰伽巨蜥”;第三次是2019年3月以24000元的价格购得1只“黑喉巨蜥”。后面两只购买的蜥蜴都是由丁宇放置在“兔小狐室内动物主题科普馆”内爬行馆对外展示。 2019年9月11日,丁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其非法收购的“泰伽巨蜥”和“黑喉巨蜥”上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扣押。经鉴定,该两只蜥蜴均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被告人丁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所举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经审理,芙蓉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丁宇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扣押的两只蜥蜴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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